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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年度黄石市五一劳动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8  来源:titleEn   返回上页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中央、省驻黄及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各产业(局、公司)工会,市直机关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职工为推进工业强市、赶超发展,努力把黄石建成全省重要区域增长极建功立业,黄石市总工会决定在2018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为富强、创新、大城、文明、美丽、幸福黄石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授予黄石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黄石市工人先锋号。为做好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黄石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我市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中的集体;黄石五一劳动奖章授予我市的职工;黄石市工人先锋号授予我市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的所属部门。

本次共表彰黄石五一劳动奖状10 个,黄石五一劳动奖章60 名,黄石市工人先锋号20 个。

根据《关于在全市职工中深入开展“生态立市当主力,产业强市建新功”主题劳动竞赛活动的意见》(黄工发[2015]19号)文件精神,表彰2017年在各类劳动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者2人,授予黄石五一劳动奖章(专项名额不做分配)。

二、推荐评选条件

黄石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黄石市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定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个意识”强,自觉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弘扬工匠精神,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推进黄石经济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提高文化软实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建设美丽黄石,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强污染防治,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推进黄石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作出贡献的;

(七)在促进黄石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发展中有突出贡献的;

(八)在推进精准扶贫、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推荐评选原则和要求

1.坚持面向基层,坚持面向一线工人,面向普通劳动者,向苦、脏、累、险岗位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倾斜,优先推荐工匠型并为黄石建设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劳动竞赛、技能大赛和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没有开展劳动竞赛的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和所属部门不能作为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

2.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控制评选比例。在推荐的黄石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中,企业一线工人及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55%。在推荐的黄石市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中,企业班组不少于60%。推荐非公经济组织的优秀代表、女性人选应占一定比例。

3.各地、各单位的推荐对象在报送之前须经当地县(市、区)以上人口计生部门签署意见;推荐对象是企业或企业负责人的,须经当地县(市、区)以上工商、税务(国税、地税)、人社、安监、环保、人口计生、综治等部门签署意见;是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还须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

4.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五险一金”和工会经费, 工会组织不健全,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未建立职代会制度、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等情形的企事业单位,2017 年以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严重及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5.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自下而上、群众公认的原则,推荐评选工作要做到好中选优。在推荐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推荐评选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和地区公示,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对于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不再递补或重报。

四、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推荐所需材料如下:

1.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汇总表(预报材料)。

2.推荐对象的300字简要事迹材料和1000字事迹材料(预报材料)。

3.推荐对象的相关签署意见表(初审后填报)。

4.推荐审批表(初审后填报)。

(二)申报时间:

1.各地各单位工会在44日以前应将预报材料报黄石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劳动保护部,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

2.初审公示后无异议的,各地各单位在414日以前正式报送黄石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黄石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用A3 纸张双面打印,不得复印或在表内附贴事迹材料)。

推荐所需报送的黄石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黄石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推荐对象签署意见表和推

荐审批表在黄石市总工会网站(网站:http://www.hsszgh.gov.cn/)。联系电话:3800694 ,邮箱:540361383@qq.com ,联系人:谈华明。

 

附件:12018 年度黄石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黄石市工人先锋号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度黄石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有关政策说明


 

                        黄石市总工会

                        2018年3 26



  1. 文件扫描件
  2. 2018年“黄石五一劳动奖章”申报汇总表
  3. 2018年“黄石五一劳动奖状”申报汇总表
  4. 2018年“黄石工人先锋号”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