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第二十一个“5·18职工维权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5月13日—21日,黄石港区总工会在辖区街道、工业园区组织开展5场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对话会暨职工代表大会。全区共有80余家企事业单位的150余名协商代表齐聚一堂,共同协商。

会议前期,黄石港区总工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集体协商),各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深入各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广泛收集职工诉求与企业经营状况数据,为本次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做好充分准备。本次协商聚焦三大核心议题:一是结合区域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合理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调整幅度;二是依据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三是能级工资的差异化协商方案。
协商过程中,双方代表本着互利共赢、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了充分沟通。职工方依据调研数据和职工生活成本诉求提出增资建议,企业方则结合自身经营实际表达了可行性意见。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5〕44号)文件精神,确定本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每月2130元;同时就各企业年度工资增长幅度达成初步意向。
协商对话会上应邀到场的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肯定了本次协商的顺利与和谐,认为企业方为保障职工权益做出了积极努力,协商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有助于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
下一步,黄石港区属各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将继续开展区域集体协商并持续跟踪协商成果落地,助力职工权益保障与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协同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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