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下陆区总工会与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驻区法院工作室联合,成功调解一起“零工维权”案,为当事人柯某讨回劳动报酬20000元。
柯某系大冶市保安镇某村村民,近3年受雇于下陆区某再生物资回收站,根据经营需要从事相关工作,其工作时间不固定,系零工性质。该回收站属于个体经营,加上柯某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回收站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也没有购买商业保险。
2023年8月31日上午柯某为回收站外出装货,装载机吊带摆动导致柯某从车上跳下受伤,到黄石市第五医院诊断为左跟骨粉碎性骨折,仅住院1天后转到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治疗了四个月,治疗费由某再生物资回收站支付。但治疗期间工资没有得到解决,故发生纠纷。柯某向下陆区总工会反应情况,区总工会当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与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共识,后委派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驻区法院工作站负责依法调解。调解人员引导柯某到下陆区人民法院立案,得到法院委派后,先与当事双方分别交流,了解情况,再组织双方当面沟通,形成共识,并适时宣传相应法律法规,促进双方妥善解决治疗期间工资问题。
2024年1月8日,经调解,双方对事实与发放治疗期间工资数额无异议,并达成协议:下陆区某再生物资回收站于2024年1月8日一次性向柯某支付住院期间、门诊治疗期间、休息期间、后期治疗期间工资共计20000元。下陆区某再生物资回收站在签字后,当即向柯某支付工资20000元,双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24年开年仅十天,下陆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驻区法院工作室已收到法院委派案件24件(其中3个群体案件共21件),工作站人员白天调解,晚上加班分析案情、整理资料,目前已经成功调解21件,除1件为当即履行外,其余均进行司法确认。调解成功案件涉及金额达44.3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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