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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总工会在第十四个 “5·18职工维权日”活动期间广泛开展集体协商活动

发布时间:2019-05-31  来源:titleEn   返回上页

 

5月17日至23日,黄石港区第十四个“5·18依法维护职工合法维权日”活动拉开大幕。全区各基层工会围绕工资集体协商“双要约”活动启动新一轮协商程序。通过开展双方协商对话活动,企业劳资双方代表们就劳动报酬、用工制度、劳动安全、岗位培训、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方面的议题进行协商对话,达成共识。全区有112家非公企业、11个社区进行“双要约”活动。辖区各非公企业及社区推选出200多名职工方和企业方的协商代表,积极参加各区域性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组织的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对话会。

永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易圣律师事务所、华新医院、人福医药公司、钟楼社区、花湖街道纷纷打开自己单位的大门,欢迎辖区单位平等协商代表齐聚一堂,谋划本区域内职工工资福利。经过协商,全区各非公企业区域内最低月工资标准定在1400-1600元之间。协商代表双方一致认为,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要准确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既做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经反复协商后一致同意全区企业职工人均月工资水平增长幅度不低于5%

在黄石港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平等协商对话会上,代表们对《黄石港非公企业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进行了平等协商,并补充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工资标准和因劳动者故意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这两条条款。

在胜阳港“5·18职工维权日”区域性集体合同协商对话会上,区委常委、区总工会主席刘永刚同志强调:要借助“5·18”活动把工会为职工服务的氛围营造好,让更多的群众职工了解政策,依法维护权益。呼吁社会各界人士关心、爱护劳动者,大力开展困难帮扶。在协商过程中,职工首席代表们始终把工资水平、工资标准、调整幅度、女职工卫生费、劳动卫生安全保护等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

通过几轮协商,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最终6家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都成功与辖区推选的企业方首席代表签订了《2019年辖区非公企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合同》。全区非公企业职工将不同程度惠及此次协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