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来的工伤待遇
4月9日上午,铁山区居休职工孙春燕满怀感激之情将一面锦旗送到市总工会副主席柯忠启手中,不停地说着“感谢”、“感谢”!
该职工于1997年8月25日工作期间脚被滚下的钢管砸伤,双下肢裂伤,左脚粉碎性骨折,治疗休养一年后,单位却不再安排岗位了,成了居休职工,每个月只有几百元生活费。2005年单位改制时,她才得知单位一直未给自己申报工伤。从此,孙春燕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她多次找单位和相关部门,奔走多年,毫无结果,后期治疗费用也一直由个人承担。后经他人介绍到市总工会潘兰英热线反应了她的困难,并提出合理诉求。热线工作人员迅速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多次亲自前往其单位位于武汉的公司总部宣讲相关政策、做好协调工作,经过艰辛的努力,原单位终于为孙春燕申报了老工伤鉴定,鉴定为十级伤残,落实了相关待遇,十八年的努力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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