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市总工会下发《关于拨付2020年第一期中央和省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的通知》,就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将为全市目前所有在档的全国级和省级困难职工每户发放4000元生活救助。
市总工会共筹集210多万元专项帮扶资金,确保目前所有在档的全国级和省级困难职工539户2000多人全覆盖、不遗漏。通知指出,各县市区如有新申报符合条件的全国级或省级困难职工,也将纳入此次发放范围。各县市区总工会要按照市总确定的标准及时发放生活救助,并于3月31日之前将资金通过银行卡发放完毕,帮助困难职工克服特殊时期的生活困难,将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关心关爱及时送到困难职工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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