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将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市总工会科学设置规范基层党组织,将党支部(总支)委员从3名增配到5名,同时增设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
2015年5月27日,市总工会机关一、二党支部根据《市总工会机关党支部选举办法》,分别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3名候选人,差额1名)增补2名支部委员。而后,各支部召开支委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2名候选人,差额1名)产生副书记,并对委员分工进行适当调整。市工人文化宫党总支、市总机关离退休老干党支部结合实际,也增配了纪检委员。市总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议,经表决同意机关各支部(总支)纪检委员、副书记人选及支部委员分工调整。一批年青有为、乐于奉献的党员充实到基层党支部(总支)干部队伍,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市总工会机关党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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