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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5-23  来源:titleEn   返回上页

 

近日,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改革任务和责任部门,提出县以上地方设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协调领导小组,由总工会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加强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这是全国首家出台的省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

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宏大的产业工人队伍,对湖北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制造强省向工业强省转变,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下发后,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7月6日上午,省委书记、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强调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高度,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分类指导,着力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产业和骨干企业中推进改革,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

《实施方案》从9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改革举措,涉及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制度安排、培训体系、新生力量、技能提升、网上供给、发展通道、权益维护、支撑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明确了“路线图”、“时间表”,形成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湖北版”。

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型,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湖北省内600万农民工,占全省产业工人的半壁江山。《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力度,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鼓励建设农民工实训基地,切实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完善促进农民工就业政策,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工作,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权利;规范对农民工的用工管理,依法查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完善对农民工的服务供给,公平保障农民工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作为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

运用互联网促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是一个具有时代气息的特点。《实施方案》提出,搭建网上服务平台,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个性化数字教育资源研发,面向产业工人提供开放式在线课程。建立网上学习机制,完善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推进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等级学分转换互认。拓展网上服务供给,精准推送招聘、培训、创业等服务信息,组织开展网上文化建设、技术交流、创新成果展示以及网上练兵等活动。

强化产业工人权益维护,是此次改革的重要任务。《实施方案》提出,健全经济权益维护机制,包括健全向一线产业工人倾斜的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制度;健全健康权益维护机制,发挥各类疾控和医疗机构的作用,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健劳动安全保障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湖北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董永祥表示,省总工会将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强化牵头作用,主动担当作为,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让广大产业工人在共享改革成果中更有力量、更有获得感。